律师档案
陈文龙
陈文龙律师
上海 静安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
因工作繁忙,实在无暇坚持更新所有的网站博客,现只在新浪博客长期更新,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1971965604

希望了解我的各位请去新浪博客参观,谢谢!
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一对一咨询
保密协议
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中有一条 乙方成诺:在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行的行业(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,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,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)为此,甲方承诺:在乙方离职后按每月支付一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。经济补偿金月标准按照乙方在甲方上一年度平均月基本工资的20%计算 但是没有签竞业协议。 平且是在入职前签的保密协议,当时也没仔细看的有这一款。试问这样的竞业条款是否有效。谢谢 我想再从事相关行业,如何处理。谢谢
地区:上海-上海 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 提问时间:2014-03-29 23:53:34
提问者:ASK1396108414mvi
 
温馨提示: 陈文龙律师提供“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遗产继承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文龙律师,陈文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陈文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81847750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陈文龙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静安区律师 | 静安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陈文龙律师主页,您是第85798位访客